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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大学2012年度“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6日 15:32 作者:妇委会 点击:[]

关于开展山东大学2012年度“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admin    http://www.woman.sdu.edu.cn 

各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激励全校广大妇女更好地为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贡献力量,工会、妇委会决定开展 “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 评选活动,拟在2013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进行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一)“三八红旗手”,按正式在职女教职工的2%推荐。

(二)“五好文明家庭”,按正式在职教职工的1%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带头坚定理想信念。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坚定不移地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带头刻苦学习。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3、带头岗位建功。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中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积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为培养合格人才做出积极贡献。

4、带头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带头传承文明。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遵守社会公德、践行职业道德,陶冶个人品德,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在创建和谐单位、建设和谐校园和精神文明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模范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艰苦奋斗、勤俭持家。

2、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互爱互助,家庭民主,和谐温馨;计划生育,科学育儿,子女健康成长。

3、家庭成员知荣辱,家风文明向上;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保护环境;邻里团结,群众威信高。

4、家庭成员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奋发有为,为学校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5、反对封建迷信、崇尚科学,破除陈规陋习,坚决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三、评选要求

(一)评选方法

评选“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是建设和谐校园,培育文明风尚,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比例进行自下而上民主推荐。要坚持以事迹突出为主,确保候选人事迹材料真实、准确、可靠。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接收群众监督,确保评选工作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评选材料要求

2012年12月20日前,各单位将推荐表(包括“三八红旗手”2寸半身照片、“五好文明家庭”5寸生活照片)报工会、妇委会办公室(中心校区明德楼A50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fwh@sdu.edu.cn

 

联系人:朱桂英

电  话:88369606

 

附件

1、“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http://www.women.sdu.edu.cn/uploads/soft/121206/1_1529476251.doc 

2、“五好文明家庭”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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