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大学“美的追求”女教职工服装表演比赛的通知
作者:admin http://www.woman.sdu.edu.cn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我校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新贡献,学校妇委会将在6月上旬举办“山东大学女教职工服装表演比赛”活动。
在现代社会,着装已成为一门艺术,一种文化,同时也是一个窗口。高校女教师能通过自己的着装透射出个人文化修养的高低,审美情趣的雅俗。着装的诀窍不在于华贵与时髦,而在于得体和谐。服装表演的形式能够提升我校女教职工对美的追求、对校园文化的理解和对生活的热爱;能展现我校女教职工高尚的人格魅力,优秀的文化修养和高雅的审美情趣;能展现知识女性风范,人生自信和昂扬的精神风貌;能营造和谐校园、和谐育人、和谐生活的文化氛围,会给大家带来美的享受,会给学校增添一道亮丽的风采。
希望各单位在准备的过程中让更多的教职工参加到本项活动中来,使这项活动能达到更多的人懂得美、体现美、追求美和积极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的目的。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坚持勤俭原则,不追求奢华,面料朴实,活动结束后服装要实用,不浪费。
2.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内涵,把和谐统一理念巧妙的融到服装搭配中,但也要展现出时代性与进步性。
3.每单位有一个简短的表演内容说明。内容要体现校园和谐、家庭和谐、师生和谐和健康的生活方式等。
4.每队表演时间5分钟之内,配乐自选自定。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4月10日前
2.报名内容:报名表
3.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bh@sdu.edu.cn中或huchua@sdu.edu.cn
三、组队要求
1.参赛队员:我校身体健康的在职女教职工(可有两位男教工,可有两位女大学生)
2.参赛人数:每队6-12人
3.参赛队数:原则上每单位一队,人数多的单位限报两队
四、比赛地点:中心校区科学会堂(暂定)
五、注意事项:各单位参赛队员不得借用外单位人员参加,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六、奖励:凡参赛单位都有奖。一、二、三等奖各三分之一。
七、比赛规则和评分办法另行通知。
校妇委会
2012年3月14日
注: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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