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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教职医务员工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4:46 作者: 点击:[]

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教职医务员工补助工作,充分体现学校的关怀和爱护,让教职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根据山东省教育工会有关困难教职工补助标准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在职教职工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教职工本人确诊,并接受治疗中的患有重大疾病(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红斑狼疮,主动脉手术等)的,且个人承担自费医疗开支大,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

二、教职工本人因患其他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医药费用高而对家庭造成困难。

三、教职工直系亲属(本人的父母、子女及配偶)患重大疾病,家庭承担自费医疗的费用大,对家庭生活造成生活困难。

四、教职工本人或教职工家庭因遭遇各种意外灾害,损失重大,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

五、教职工本人家庭平均生活费在济南“低保线”以下,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

六、夫妻双方均在山东大学工作的,只一方享受补助。

2018年度困难补助申请通过工会信息化办公管理系统报名及审核,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

工会、妇委会将根据申请材料召开专门会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讨论研究并确定山东大学困难补助人员名单和标准。

困难补助名单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即日起开始申报至20181227日结束,截止日期后申请系统将自动关闭

联系人:徐老师

 话:69608

 

 

 工会、妇委会

                         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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