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萍参加第十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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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至31日,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张高丽到会祝贺,王岐山代表党中央致贺词。来自全国各行各业的1500多名中国妇女十一大代表和100多名特邀代表出席了会议。山大王丽萍教授作为教育界妇女的杰出代表参加了会议。
大会听取了全国妇联副主席宋秀岩代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全国妇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和全国妇联第十一届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推选了全国妇联第十一届书记处书记,完成各项任务。
山东大学的广大女性从不同媒体、不同渠道观看了开幕式和新闻报道,纷纷表示,一定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贺词和大会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牢记党的嘱托,不负历史重任。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中建功立业,激扬巾帼之志、奉献巾帼之功,收获自己的美丽人生。
王丽萍,法学院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第10届、11届山东省政协委员。2006年8月至2007年8月作为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在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交流,2010年11月至2013年1月赴任法国布列塔尼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她多年来致力于民商法学、性别与法律、法律与文化的教学与研究,并利用自己的专业所长积极服务于社会,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曾获得山东大学首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山东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