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召开妇女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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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下午,山东大学妇女工作会议在中心校区邵馆第二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常务副书记尹薇出席会议并讲话。
尹薇在讲话中对妇女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承担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和责任;创先争优,勇挑重担,做无愧时代的新女性;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推进妇女工作的创新发展。她说,学校妇女工作发展面临着极好的机遇和重大的考验,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起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实现都需要而且离不开广大妇女的参与和奉献。广大妇女一定要承担起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和责任,发挥女性不可替代的作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实际工作和社会实践中实现自身人生价值,书写精彩人生。
会议强调,广大妇女和妇女组织要围绕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讲话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山东省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出的今后五年山东妇女发展的主要目标,围绕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未来十年妇女事业新的目标任务,围绕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和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创先争优,勇挑重担,为学校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广大妇女要成为自觉学习的模范,认真学习各种新技能新知识,学习以立德、以增智、以创业;要成为奋发有为的模范,立足本职岗位,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争当巾帼标兵,爱岗敬业,艰苦奋斗,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要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品格,在推动理论创新、工作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等各个方面施展才华;要成为文明团结的模范,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传播社会文明新风,树立平等、自立、自信精神,发挥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传承文明的作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会议要求,要完善党委领导、妇委会负责、基层党委关心支持、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把妇委会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学校妇女事业与学校教育事业协调发展。要认真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妇女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工作条件。妇委会要依照法律和章程,根据妇女的特点和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妇委会要与学校相关部门一起,加强对妇女干部和女大学生的培养;要开展构筑妇女组织“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活动;要加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女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妇女之家”活动,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强化功能,拓展组织、工作、服务覆盖面;要把握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开展妇女工作和妇女发展研究工作;要搭建学习教育平台、文化研究平台、创业创新平台、先进典型平台、理论研讨平台,使工作开展得有特色、有精品,进一步增强妇女工作的感召力、影响力、凝聚力。
校妇委会主任扈春华在会上传达了山东省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会议精神,并就寒假前的妇女工作做了安排。校妇委会委员、有关单位的女处级干部、各单位女工委员参加了会议。
【作者:文/黄灿灿 图/徐晓燕 来自:校妇委会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红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