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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文件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6日 15:43 作者:妇委会 点击:[]

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文件

作者:admin    http://www.woman.sdu.edu.cn 

  创先发〔20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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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先进、见行动、作贡献深入推进

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妇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妇联,中管金融机构、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部分高等学校党委(党组),中直机关妇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全国妇联各团体会员:

在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之际,全国和各地陆续表彰在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创先争优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妇女典型。宣传好学习好优秀妇女典型,激励广大妇女学先进、见行动,为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多作贡献,掀起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新热潮,对于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创先争优浓厚氛围,创新党的妇女群众工作,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2年工作要点》和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视频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引导广大妇女在巾帼建功“十二五”中学先进、见行动,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把宣传好学习好优秀妇女典型与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实施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结合起来,进一步营造“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二五”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妇女学习雷锋精神,弘扬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岗位建功、传承文明、遵纪守法的创先争优精神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充分发挥推动“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半边天”作用。加大对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等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方法和机制,采取媒体宣传、文艺宣传以及优秀成功女性进高校、优秀妇女牵手妇女群众和“岗岗互动”、“岗区联创”、“岗村共建”和巾帼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城乡广大妇女学先进、争优秀的平台。通过引导广大职业女性学习身边的巾帼文明岗、争创集体、争创班组以及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女性岗位能手和岗位明星以及技能标兵等,在“服务创一流、巾帼展风采”活动中积极践行“为民服务”承诺,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作出新贡献。通过引导广大农村妇女学习女能手、女经纪人、女致富带头人等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争做有文化、讲文明、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依靠知识和技术实现增收致富,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要认真做好女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扶持工作,鼓励她们依靠科技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社会服务。要掀起学先进、见行动热潮,使先进模范成为广大妇女的学习榜样和精神追求,进一步激发蕴藏在广大妇女中的创造热情和创新活力,在服务经济稳中求进、社会和谐发展中实现妇女自身进步与发展。

二、组织引导妇联组织在“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中学先进、见行动,不断提高服务妇女群众的水平。扎实推进县以上妇联组织“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积极引导妇联干部问需基层、问计基层,向基层学习、向妇女群众学习,深刻把握妇女工作特点和规律,帮助妇女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行动。总结推广妇联组织建立工作联系点、妇联主席下基层大接访、妇女工作蹲点大调研、结对帮扶、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做法,积极引导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深入农村、社区,深入妇联基层组织,在密切联系基层、虚心学习基层、为基层办实事解难事中服务基层,增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特别是面对面地、深入地学习基层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等自觉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无私奉献、竭诚服务的精神,推动妇联干部转变作风,增强群众意识,增进群众感情,进一步做好“送岗位到基层、送法律到基层、送健康到基层”以及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试点和贫困母亲“两癌”救助、农村妇女进村“两委”、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等关爱帮扶救助工作,把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的真情关怀送到千家万户,密切党与妇女群众的血肉联系,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提升妇联组织为民服务、促进和谐的水平。要把下基层作为培养锻炼年轻女干部的重要渠道,让她们在深入基层、学习基层、服务基层中成长成才,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

三、在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中学先进、见行动,进一步扎实推进“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建设。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是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任务,是检验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成效的重要方面。要抓住基层组织建设年契机,认真总结推广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在党建带妇建、党群共建格局中,深化妇联组织强基固本工程、加强“有组织、有队伍、有阵地、有经费”“四个有”建设取得的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总结推广全国和地方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示范创建经验,通过完善创新党建带妇建、党群共建工作机制,带动创新妇联基层组织网络、选优配强基层妇联干部、强化基层妇联保障等经验;积极探索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妇女委员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利用公益岗位及选聘女大学生“村官”等渠道充实基层妇女工作力量、按照“一元钱”标准划拨妇联工作经费、基层妇女工作经费纳入基层党建经费统筹落实、农村妇代会主任报酬纳入村干部生活津贴范围以及离任农村妇代会主任生活困难补助等重点工作。总结推广各地“示范”妇女之家创建经验,在党员教育活动阵地以及社区服务网络建设中统一规划妇女之家建设,指导完善软硬件设施和服务功能,为妇女群众提供更加有效地宣传教育、代表维权、帮扶救助等服务,使每一个村、社区妇女之家都发挥作用、充满活力。要推动妇女之家建设由村、社区向“两新”组织等领域延伸,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并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全国妇联和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全 国 妇 联

                     201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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