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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关于表彰2015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妇女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9日 16:21 作者: 点击:[]

山大妇字201602

 

山东大学关于表彰2015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

妇女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5年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广大女教职工立足岗位,开拓进取、努力拼搏,勇攀高峰,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社会的文明进步奉献了巾帼之力,展示了山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风采,涌现出了一大批踏实工作、锐意创新、业绩卓越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教职工为实现学校改革发展、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做出新的贡献,根据《关于开展山东大学2015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妇女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基层工会推荐、网络评选、专家委员会评审,并进行公示,决定授予孙之梅等10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口腔医院护理部等5个单位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齐子萍等5人妇女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希望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履行职责,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发挥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广大妇女要向先进典型学习,争做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者,共促学校改革发展、共建和谐校园、共创美好生活,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5年度三八红旗手名单:

孙之梅、曲珊娜、李莹、肖敏、沈

陈阿莲、邵丽华、武玉英、程翠玉、曾志英 

2015年度三八红旗集体名单:

口腔医院护理部、护理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第一附属中学、第二幼儿园

2015年度妇女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齐子萍、刘丽娟、孙桂青、沈楠、徐晓霞 

 

 

山东大学工会、妇委会

20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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