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我校广大女教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在推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进程的各项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广大教职员工家庭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建设和谐文明家庭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女教职工与和谐文明家庭。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职工家庭更加和谐文明,根据《关于评选山东大学2012年度“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通知》要求,经各基层单位认真推荐评选,校工会、妇委会审核,决定授予张洪英等72名同志“三八红旗手”、 李芹等75个教职工家庭“五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家庭继续努力,再创辉煌,展示新的风采。希望全校广大教职工以他们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素质,不断增强本领,促进家庭和谐、校园和谐和社会和谐,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见下方。
工会、妇委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