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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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妇女工作先进个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22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提升广大教职医务员工特别是女教职医务员工的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激励她们勇于创新、开拓进取,为实现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宏伟目标贡献力量,根据省妇联、省教育工会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山东大学2021年度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妇女工作先进个人以及最美家庭的评选活动,拟在2022年“三八”妇女节期间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一)三八红旗手22人(其中济南校区10人,威海校区3人、青岛校区3人、齐鲁医院3人、山大二院3人)。

    (二)三八红旗集体11个((其中济南校区5个,威海校区2个、青岛校区2个、齐鲁医院1个、山大二院1个)。

    (三)妇女工作先进个人16人(其中济南校区10人,威海校区3人、青岛校区3人)。

    (四)最美家庭若干个(按本单位教职工人数的1%进行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政治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积极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根据上级妇联组织关于评选三八红旗集体的规定要求,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职工应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以上。

    2. 单位成员整体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优良,师生评价好。

    3.具有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团结协作,积极进取,体现新时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

      (三)妇女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意识强。主动配合党组织和上级妇女组织围绕部门中心业务做好妇女工作。

    2.工作责任感强。积极开展活动,为女职工岗位建功、女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多方面的帮助。

    3. 服务意识强。密切联系妇女,积极为女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及时把党组织的关怀送到妇女群众中,得到广大妇女群众的认可。

    (四)最美家庭评选条件

    1. 家庭成员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2. 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3. 家庭成员在本单位政治意识强、工作积极努力、表现突出。

    三、评选程序

    1.各单位推荐候选人。

    2.评审委员会评审。

    3.公示。

    四、评选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推荐人的材料真实,确保推选的先进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2. 近三年内已经当选的先进集体、个人或家庭如本年度没有特别突出的事迹,原则上不再推荐。

    3.每个基层工会就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妇女工作先进个人原则上推荐2项,女工人数200人以上的可推荐3项,女工人数300人以上的最多可推荐2名“三八红旗手”,最美家庭则按本单位教职工人数的1%进行推荐。

    济南校区:2021年度“三八系列评优申报”将通过工会信息化办公管理系统申报及审核,截止时间12月3日。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威海校区、青岛校区、齐鲁医院、山大二院自行组织申报和评选)。

      联系人:徐老师  88369608

    校工会、妇委会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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